DB31 2012-201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色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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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9-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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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B,上海市地方标准,DB 31/2012—2013,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,2013-06-09 发布2014-01-01 实施,食品安全地方标准,色拉,DB 31/2012—2013,I,前言,本标准代替DB31 195-2007《色拉卫生标准》,本标准与DB31 195-2007 相比,主要变化如下:,——修改了标准名称;,——修改了范围;,——修改了术语和定义;,——修改了原料要求;,——修改了感官要求;,——修改了理化指标;,——修改了微生物限量;,——修改了食品添加剂;,——删除了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;,——删除了检验方法;,——删除了抽样;,——删除了判定规则;,——修改了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、保质期,DB 31/2012—2013,1,食品安全地方标准,色拉,1 范围,本标准适用于以生食蔬菜或水果为主要原料,加入食用油脂、色拉酱或其他调味品,可加入禽蛋、肉,制品、水产品等混合而成的色拉。本标准也适用于未加入食用油脂、色拉酱或其他调味品,待加工成色拉,的生食蔬菜或水果,2 规范性引用文件,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,用于本标准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标准,3 术语和定义,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,3.1 现制色拉,在加工制作现场供应、销售的色拉,3.2 非现制色拉,不在加工制作现场供应、销售的色拉,4 技术要求,4.1 原料要求,农药残留应符合GB 2763 的要求,其他污染物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,4.2 感官要求,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,表1 感官指标,项目要求检验方法,色泽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。取适量试样置于50 ml烧杯中,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组织状,态。闻其气味,用温开水漱口,品尝滋味,滋味、气味,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滋味和气味、,无异味、异嗅,组织状态,外表及内部均无正常视力可见,腐败和外来杂质,4.3 理化指标,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,DB 31/2012—2013,2,表2 理化指标,项目指标检验方法,过氧化值a(以脂肪计)/(g/100g) ≤ 0.13 GB/T5009.56,a 仅适用于加入色拉酱、食用油脂及其他含油脂类调味品等制成的色拉,4.4 微生物限量,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,表3 微生物限量,项目,采样方案a及限量(若非指定,均以CFU/g 表示),检测方法,n c m M,菌落总数5 1 105 106 GB 4789.2,大肠埃希氏菌5 1 20 100 GB 4789.38平板计数法,金黄色葡萄球菌5 1 20 100 GB 4789.10平板计数法,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5 0 0/25g - GB 4789.30,沙门氏菌5 0 0/25g - GB 4789.4,蜡样芽孢杆菌5 1 103 104 GB 4789.14,致病性大肠杆菌O157 5 0 0/25g - GB 4789.36,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.1执行,4.5 食品添加剂,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 的规定,5 其他,5.1 包装、标识,5.1.1 非现制色拉应为预包装产品,5.1.2 预包装色拉的标签应符合GB 7718 的要求,并注明“即食”字样,5.2 贮存、运输、保质期,5.2.1 现制色拉应在0 ℃~25 ℃条件下贮存。现制色拉存放于0 ℃~6 ℃条件下,保质期不得超过10,小时,且不得过夜;存放于6 ℃~25 ℃条件下,保质期不得超过2 小时,5.2.2 非现制色拉应在0 ℃~6 ℃条件下贮存和运输,产品运输时应用熟制食品专用冷藏车,5.2.3 由非现制色拉分装而成的色拉,加工制作时间以分装时间计,保质期按5.2.1 规定执行,且不应超,过分装前产品的保质期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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